租房不缴税?重罚!
生活日报8月10日讯(记者 殷宝龙)本是应缴的税金,却存在漏洞,个人出租房屋目前问题不少;房东少有申报,房客不要发票,税收就这样流失。10日下午,历下区召开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会议,下一步多部门联手加大加强出租房屋管理已成定局,而保障税收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。
“房屋的出租方可以分为公司和个人两种,公司出租房屋方面的税收,目前来说控制较好,问题不大,税收的流失主要就存在于个人出租房屋上。”济南市地税局历下分局副局长王刚介绍,个人房屋出租之后用来生产经营的,应缴纳租金价格5.55%的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,12%的房产税,以及根据相关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、印花税、土地使用税。
而实际上,历下区政府日前已经成立了出租房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。
8月11日到9月10日,是历下区出租房屋普查登记阶段。普查将以出租房屋业主和承租人为对象,建卡立档,地毯式普查,信息网络化管理。对未纳入管理或拖欠出租房屋税收的出租房屋业主,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征收税金以及滞纳金或者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