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押金交了“房东”不翼而飞 租房先验明房东身份

押金交了“房东”不翼而飞 租房先验明房东身份

付了押金,从“房东”处得到了钥匙,可等到第二天准备搬家时却发现钥匙打不开门。而真正的房东却称自己的房子早已租给别人了。日前,筑城市民杨先生向本报反映了他租房受骗的遭遇。

杨先生告诉记者,上个星期,他在202路公交车旭东路大吉巷公交站旁的一墙上看到了出租房屋的广告。杨先生当即拨打了广告上的联系电话,一个自称姓陈的男子与杨先生见面,并带他到位于大吉巷一出租屋。

杨先生查看了房子,对这套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还比较满意。经过协商,双方商定租金为每月230元按季度交。随后,“房东”要求杨先生先交3个月的租金共690元,另加100元押金。杨先生称自己可以先交100元押金,租金再等两天搬家时再交。但杨先生交了押金后,对方却称没有带纸和笔,无法写收据,只能先给他钥匙。

第二天,杨先生准备先将房间打扫一下,然后再搬过去。谁知道他拿着“房东”给的钥匙根本打不开门。在他人指引下,杨先生找到了该幢房子的主人李女士,对方称根本不认识杨先生说的姓陈的“房东”。

杨先生拨打陈姓“房东”的手机,已经关机,杨先生才发现自己上了当。

昨日上午,记者拨通了房东李女士的电话。李女士说,她也不知道杨先生口中的“房东”是怎么回事,前不久的确有一名男子来她家看房子,交了100元的押金,说第二天就搬过去住,并当着她的面拨打了搬家公司的电话。李女士就给了他钥匙,谁知道后面该男子就没再出现过,打他电话又不接,在杨先生反映上当之后,她便把锁换了。

李女士还告诉记者,别人利用她家的房屋行骗,已经不是第一次,除杨先生之外,还有三四个受害者,最多的被骗了上千元房租加押金。

记者就此采访了本报常年法律顾问、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倞。贾律师称,杨先生遭遇的事情,肯定是属于诈骗案件。市民在遇上这种租房陷阱时,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。准备租房子的市民,最好还是先查看房东的身份证明以及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证件,验明房东身份之后,才交租金和押金之类,避免上当受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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